2014-4-7 17:59
LiLily_Li
揭秘古代公務接待:蘇東坡公務宴飲都召小姐
在中國歷朝歷代,公務接待都是地方官們心中永遠的痛。地方官們不辦企業不炒股票,衙門公賬上也沒有公務接待的預算,哪來這麼多錢開銷分攤呢?講實了,不外乎是向民眾加徵加稅、爭取“自籌經費”或說預算外資金。說白了,就是“取之於民,用之於官”。
明代萬曆二十三年,剛當上吳縣知縣才幾個月的袁宏道寫信給朋友說:現在已經知道人生作吏甚苦,作縣令尤苦,作吳縣知縣更是苦上萬萬倍,比牛馬還不如!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上官如雲,過客如雨”,來來往往都要縣令早晚接待。
《萍州可談》記:杭州城極為繁華,因此北宋中央派赴該路的監司,大多在城內設立辦事處,這個去了那個又來,以至杭州政府得專門安排一員副職陪他們吃喝玩樂。蘇東坡任杭州通判時,就扮演過這個角色,因為不勝酒力,疲於應付,發牢騷說杭州通判這個差事是“酒食地獄”。由此可見,基層官員應付公務接待、疲於奔命時是非常痛苦的。為了減輕這種痛苦,官員們各出奇招。還是這個蘇東坡,據說在他任地方官時,一旦遇到公務接待的宴飲,都要召“小姐”來,讓赴宴人的注意力轉移到“女伎絲竹之聲終日不輟”上,自己趁機休養精神。
[b]接待上級送了命[/b]
官場內權力分配的基本原則,永遠是上級掌握對下級的監察和考核,於是順從乃至逢迎上級,變成了做下級的本分。再就是無論上級下級,往往都把能否做好公務接待看作是恪守本分的一個極為重要的衡量標準。清朝人汪輝祖在他所寫的“縣長教科書”《學治續說》中,多次講論了接待上司的重要性,特別是上司身邊的人,一定要應酬好。並舉例說:過去我們浙江有個好縣長,省領導對他的印像一向很好。有一次省領導出行視察,經過他這個縣,這位縣長沒能滿足領導身邊人的需求,那些人便使壞,暗中把他接待領導的一應供給全部撤走,領導還當這個縣長故意怠慢,大為生氣,逮一個藉口便將他參劾撤職了。
現實中這樣活生生的例子非常多,於是乎,公務接待中剝下媚上蔚然成風。在明代,撫按駕到的時候,不管你是府官、州官還是縣官,一律要跪在道路兩旁歡迎。如果運氣不好遇上刮風下雨的天氣,即使是知府,也避免不了“陷膝污泥”的命運。在清代,如果遇到欽差大臣經過,“數十里外設馬為長探,二十里內設馬為短探,無不竭力趨蹌”,都想爭取給朝廷要員留個深刻印象。曾經官至南京兵部主事的管志道回憶說,他在鄉里做生員時,曾經親眼看見一位縣長百般向前來視察的巡按獻媚,拍馬屁一直拍到馬桶上,甚至到了用貂皮來裝飾尿壺、將緞褥鋪在廁所裡的程度。
與下級的逢迎備至相對應,上司及其身邊人作威作福,壓迫下屬,更是尋常現象。明代憲宗時,嘉興府椽出身的通政司參議葉某隨大理寺少卿熊概去東南巡視。有一天,他們住在嘉興公館。熊概嫌公館招待不周,下令痛打嘉興知府派在他們身邊聽候使喚的府椽,打完之後還不停地罵罵咧咧。葉參議實在看不下去,於是對哭喪著臉兒的郡吏們從容說道:“諸兄當自勉。當年我也是在這兒挨了多少打罵,才熬到今天。”熊概聽到這句話後,非常慚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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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乾隆三十四年四月,廣西學政梅立本到鬱林州主持科試,由陸川知縣承辦接待。從四月初四抵達鬱林,到五月初一離開,梅學政僅僅讓隨從逐日付出“蔬菜銀”二十六兩,而楊縣長不僅包辦了梅大人和他一大幫隨從近一個月的飲食起居和各項供應,還僱人來代買物品,額外又花了很多錢。儘管如此,梅立本及其手下人的需求仍未得到滿足,繼續多次刁難,並幾度杖責楊縣長派在學政身邊聽候差使的王昇、陳忠等人。楊縣長去求情,梅立本又當面恐嚇他說:“我與你雖然是同年,但是你辦事不好,我一定要參究你!”楊縣長非常害怕,不自覺間居然雙膝下跪,說道:“卑職剛剛到任,很多情況不熟,還求您多多指教。”梅學政說:“你不懂就去問你家人吧。”說完,就轉入後堂,不再理會楊縣長。
4月30日,梅立本又嫌為他準備的轎子不好,命令更換。因為第二天學政就要起程,楊縣長一時間想不出辦法來,急得要命,於是就將自己的轎子獻給梅大人,自己則向辦公室主任(吏目)借來轎子乘坐。五月初一,梅學政啟行去潯州,楊縣長前去送別,但是屢次請求,都不獲接見,只好先出城過大江橋候送。當時大雨淋漓,梅學政卻遲遲不肯出門,故意讓楊縣長及其屬員在城外做落湯雞。楊縣長與梅學政本來是同榜出身,只因為官運不濟,地位懸隔,因此一再受辱,以至於羞忿難堪,竟於靴筒中拔出小刀,在轎內自刎殞命。此事上達天聽,乾隆降旨徹查嚴辦,也正是因為此事才得知:學政作威作福、擾累地方的弊害普遍存在,只是因為官官相護,一時無法得實。最後,僅以處死梅學政了結此案。
公費吃喝、公車私用、公款送禮,需要“自籌經費”
公務接待中對上司的逢迎討好,既要藉助迎送跪拜、站班侍候這些禮數虛文來表現,更要通過宴飲看戲、土宜(土特產)下程(車馬費)等務實措施,使之落到實處。明代嘉靖十八年,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翟鑾奉旨到塞上犒勞軍隊,邊區文臣武將都全身披掛來到郊外恭迎。惟恐不稱翟部長心意,大家又競相送禮。等到翟部長完成使命返回的時候,財禮塞滿了一千輛大車。
總之,公費吃喝,公車私用,公款送禮,差不多就是明清官場公務接待的常態。早在永樂時就有人指出:“朝廷每遣一人出差,即是其人養活之計,誅求責取,至無限量。”在來自中央單位的各種出差官中,又以所謂“欽使”、“欽差”最為體面,於是各個地方官一聽說有欽差大臣來了,都望風迎接,生怕落在別人後面。至於送禮更是司空見慣,是上上下下都要忙活的。
中央以下,各級地方性上司派出的官員,也同樣以州縣的接待為“養活之計”。葛惠儂著《宦海風波》中,尚有從“養活之計”著眼的例差特差、短差長差、肥差瘦差、美差苦差等具體分析。只要省裡來人,哪怕是最普通的短差,接待單位也會照“老賬”(即“規矩”)送一筆由三個名目構成的現金,一曰“程儀”,即車馬費;二曰“折席”,即宴飲費;三曰“跟隨”,即送給僕從的辛苦費。
說到“接待紅包”的具體分量,做過多任知府的張集馨在回憶中稍有披露,基本原則是:“饋送之厚薄,視官職之尊卑”,少則一二十兩,多則三五百兩。含金量最高的是“欽使”,凡“欽使”到省,照例先從財政裡借出一筆巨款先開銷起來,等全部接待活動結束,再由各州縣和相關部門分攤,“大約每次攤派俱在三五萬金”。
最有意思的是,因為朝廷一再強調要革除屬員給上司送車馬費的陋規,所以到後來欽差們都不肯現場收錢了,要改為等他們回京後,再通過錢莊把這筆錢匯到大人的家裡去。宴飲娛樂什麼的,張集馨也有記述,“每次皆戲兩班,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窩燒烤,中席亦魚翅海參”。無論冬夏,戲宴總得到下半夜一點鐘後才散,“群主”(即請客陪歡的地方官紳)先把諸貴賓一個個送出、上車,“然後逐次揖送”。等客人都回到下榻的館舍,還要“著人持群主名帖,到客公館道乏”,就是您辛苦了、請早點休息、晚安的意思。“每次宴會,連戲價、備賞、酒席雜支,總在二百餘金”。
地方官們不辦企業不炒股票,衙門公賬上也沒有辦接待的預算,哪來這麼多錢開銷分攤呢?講實了,不外乎是向民眾加徵加稅、爭取“自籌經費”或說預算外資金。對於公務接待與自籌經費的相互關係,汪輝祖有一段論述:“凡有陋規之處,必多應酬。取之於民,用之於官,諺所謂'以公濟公,非實宦橐',歷久相沿,已成常例”。分層解讀,就是說:歷來官府苛斂於民,皆以貼補公費(包括公務接待經費)為名,一點不假。但是“諺所謂”都是公對公、沒有落進私人口袋云云,全是謊言。事實上,這些幾乎不受朝廷監管的自籌資金,既借助公務接待轉化為私人消費,又通過饋送程儀,成為灰色收入再分配的一種方式。可以說,千真萬確、字字落實的,實在就是“取之於民,用之於官”兩句而已。